第一百三十八章 吸血鬼來了VII
“享受美味的食物?”常安聽著顧黎的說辭,不由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鮮紅刺目的血液,滿是腥味,凶手居然覺得這是一種美味食物?果然,他變態到了極點。
顧黎微微一笑,鑽進了警車裡。
常安也跟著他鑽了進去。
季李就在這兒和他們分道揚鑣,加入了調查凶手身份的隊伍中。
顧黎讓警員先把車開回了公寓,換了一身乾淨的衣服後,才去了警局,坐在辦公室裡等季李的消息。
季李重新製定了計劃,派分了十個小組,將Y市劃分成十個區塊,一個小組負責一個區塊,加快搜尋凶手的下落。
好在,通過這幾起案子,顧黎對於凶手的畫像,已經精確到了一定程度,警隊眾人排查起來也就簡單了不少。
去往醫院調查的路上,季李耳邊還在回旋著顧黎說的那些話,讓他忍不住後背發寒。
顧裡說,凶手之所以犯案,又在案發現場喝掉被害人的血液,是因為他對血液有一種特殊的依賴感。
他喝血,可以理解為是一種能量的補充,他覺得自身的血液在流失,會慢慢乾涸,所以通過外界輸血,讓自己維持正常的、新鮮的血液量。
凶手現在正處於這樣一種認為自身缺乏血液的錯誤認知裡,這讓他變得焦慮不安甚至狂躁不已。
這種病態心理的源頭,或許就是與他所患的病症有所關聯。而且,這種錯誤認知已經在凶手腦海裡根深蒂固,不可撼動。
若不是他的恐懼和焦慮變得如此強烈,他又怎麼會通過殺人吸血這樣殘忍的方式來緩和他的那種變態情緒呢?
第一起案件發生時,是在白天,下午一點到兩點之間。從現場照片中可以看到,受害人家的門上插著鑰匙。
根據鄰居的口供,在外賣員送餐過來以後,死者就冇了動靜。但門上的鑰匙,警隊拿回去做過指紋比對,隻發現了屬於死者的指紋。
這就意味著,死者在外賣送來之後,曾出過一趟門,去乾什麼?眼下就不得而知了。
但可以猜測的是,應該是去做一些比較隱秘的事情,所以出門時,很小心翼翼,冇有驚動鄰居,所以才會讓她有一種死者冇再出過門或是有任何動靜的錯覺。
在受害人回來時,“恰好”碰到了“饑餓”的凶手,這個恰好也有可能並不是偶然。凶手極有可能在之前就做過跟蹤調查。
凶手尾隨被害人進入樓道內,在死者開門的時候,趁其不備,將她迷暈。
然後輕手輕腳的將她拖進屋子裡,實施犯罪,又將被害人的血液放出,混著牛奶喝了下去。
第二起案件的受害人,是一個在讀研究生,案發時間為晚六點左右,應該是她下課後回所租公寓,卻不幸地被凶手盯上了。
凶手跟了她一路,在其進門前將她迷暈,再一次犯罪,手法與第一起如出一轍。
第三個被害人,是一個剛剛下晚班的工人。她的屍體是在離工廠不遠處的公廁裡被發現的。
第四起案子,也就是最新的這一起案件,發生時間是在早晨五點到六點之間。凶手應該是直接扣門,吵醒了正在熟睡的受害人。
因為時間還早,睡意朦朧,死者就稀裡糊塗給對方開了門,就此生命走到了終結。
不過,就在凶手準備喝掉死者的血的時候,卻發現了另一個人的存在,那個小女孩。
於是,他放棄了現有的血液,將小女孩迷暈,放進編織袋裡匆匆出了樓道。
四起案子,不論是時間上,地點上,人物上,可以說是千差萬彆,若不是極為統一的遇害方式,有誰會想到這四起案子會是一人所為呢?
季李不再去多想些什麼,收起思緒,開始認真調查。
有了顧黎給出的罪犯側寫,以及凶手的行為特征,季李很快就鎖定了犯罪嫌疑人。
“根據顧教授給出的罪犯畫像,符合一切特征的人名叫陸一鳴,男,25歲,是一個無業遊民,三個月前,父親死於血液性疾病。我已經把他的資料發送到你郵箱了。”季李在確定犯罪嫌疑人名單時,迅速撥通了常安的電話,告知對方這個好消息。
那時,常安和顧黎正在警隊裡等著他的調查結果。
“太好了。”常安大喜過望,這的確是一則好消息。
常安掛下電話後,轉頭看向顧黎,他就坐在辦公桌前的椅子上,十指相扣,一副閒適淡然的模樣。
還不等她開口與他報告這個好消息,他就率先開了腔:“確定凶手是誰了?”
常安點點頭,發現他嘴角閃過一絲篤定的笑意。 其中摻雜著得意,驕傲與自信。
瞧他得意的,真是一點都不謙遜。常安心底暗自腹誹,但話出口時卻變了樣子,滿是誇讚:“你可真厲害!”
當然,這句誇讚是真心實意的,可冇摻半點虛情假意。
也不知是不是誇讚他的話常安說得太多了,他隻是淡淡一笑後就躺上了沙發,雙手環胸,雙腿交疊,緩緩閉上了眼。
常安冇去打擾他,為了這起案子,他已經許久冇好好休息過了。
她輕手輕腳地退出顧黎的辦公室。門剛剛被合上,就猝不及防地,重重地打了個噴嚏。
常安覺得喉嚨口癢癢的,腦袋脹脹的。
完了,這是要感冒了。都怪那場大雨。常安暗暗道。
說著,就邁步出了警局。出門的時候,雨已經停了,太陽又一次掛在了雲端,雨過天晴,這是否意味著一切都在往好的地方發展呢?
常安鑽進藥店,買了一盒感冒藥。這個時候,她可不能掉鏈子。
吃過藥後,常安有些犯困,坐在椅子上打著瞌睡。就在這時,手機鈴聲響起,醒了幾分睡意。
“怎麼了?”常安問。
“凶手很狡猾,也很聰明,就像是知道我們的行動路線似的,等我們趕到他的住址時,他早就不知去向。
幾個他經常活動的地點我們也去過了,冇有找到他的蹤跡。”季李一臉嚴肅的答。
凶手不知所蹤?常安皺起眉頭,這可如何是好?那麼一個變態凶手潛藏在城市的某個角落裡,萬一他嗜血病症發作,又一次作案該怎麼辦?
危險係數,不言而喻。
可該查的地方都查過了,凶手到底去了哪裡?
